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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征收哪些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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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如果有经营一些公司或者项目想要转让出去的话,除了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经营权转让手续以外,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那么经营权转让征收哪些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经营权转让征收哪些税

  经营权转让的税率是:个人所得税20%

  车辆等固定资产转让的税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应在发生上述简易征收事项的当期,按要求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将减征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4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第2列“本期发生额”.

  3、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营权转让征收哪些税

  二、经营权转让合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不合法。国

  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三、经营权转让协议范文

  转让方(甲方):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顶让方(乙方):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房东(丙方):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经营权转让征收哪些税"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经营权转让的税率是个人所得税20%。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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