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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保险求妻杀己 遭拒后杀他人当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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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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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骗取保险公司9万余元保险金,南县高集岗镇49岁的农民李某将与自己体态相似的丁某杀死,冒充自己的尸体。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将李某批捕。

  2003年4月27日,辉南县高集岗镇高集村稻地边沟中发现一具无头男尸,经民警现场勘察,死者左手无名指缺失,死者身上有一张写有附近暂住户李某家电话号码的纸条,李某的儿子辨认尸体后证实死者是其父亲。

  凶手为什么要砍去其头部及左手无名指?侦查员围绕疑点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最终查明,死者的真实身份是样子哨镇个体修鞋匠丁某,而与死者身高体态相似但左手无名指缺失的李某曾办理过大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发后李某失踪,种种迹象表明,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被确定为省督逃犯。

  今年9月,辉南刑警中队民警获得线索,李某与其姘妇曾在辽源市同居,抓捕组迅速赶到辽源市展开查缉工作,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了案情。9月9日,李某在辽源被抓获。

  原来,李某的儿子正在读高中,家里十分贫困,为了摆脱贫穷的生活,他决定铤而走险,买来大额人身意外保险,想制造一起自己“意外”死亡事件,这样,他的妻子和儿子就能获得9万余元保险赔偿金。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并央求妻子找车轧死自己,遭到妻子的拒绝。起初,李某真是厌倦了贫困的生活,决心以死换取妻儿的幸福,可遇到了与自己体态相似的丁某后,李某改变了想法,决心让丁某“替”自己死。于是他将与自己身高体态极其相似的丁某从样子哨镇骗到高集岗镇自己家附近,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斧子将丁某杀死,为了防止别人认出,又将丁的头砍下,并为其换上自己的衣服,留下自己家的电话号码,伪造成自己被人杀害的现场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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