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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工人手指被锯伤竟不知可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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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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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医院休养时,陈华平才知道有工伤赔偿这回事。经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陈华平为十级伤残。随后,他向用人单位提出2.5万元的工伤赔偿,可翟某认为,伤害结果是陈华平自己违章操作造成的,不愿承担医疗费、护理费及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你们的成功调解,我与厂方之间工伤赔偿可能还要一直拖下去,谢谢……”昨天下午,因工伤失去右手两个指头的陈华平从临海市括苍镇调解委员会执行人员手中接过1.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19岁的陈华平在括苍镇长潭村一家工艺品厂当木工。2010年7月6日下午5点,他在用电锯切割一块木板时,不料,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被电锯锯伤,幸而他的师傅赶过来,关掉电锯,并送他到医院。

  翟某是工艺品厂负责人,在得知事情后,赶往医院看望陈华平,临走时,他还留下了1万元的医疗费。

  在数次找寻翟某商讨工伤赔偿无果的情形下,陈华平向临海括苍镇调解委员会提出仲裁。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工艺品厂一次性赔偿陈华平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8万元,不包括1万元的治疗费用。最后,双方当场在协议书上签名。

  临海司法局括苍司法所所长屈伟正告诉记者,很多工人对工伤赔偿有关规定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有伤残鉴定这一程序,这导致不少人在得到企业支付的医疗费后,就不再吭声。对此,他表示,下一阶段,他们将着重向镇里的用工企业和工人宣传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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