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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最高额为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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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伤害。发生工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那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最高额为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赔偿最高额为多少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三、补充工伤保险赔偿给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2、但各地执行不太一样,一般是实行工伤补差的原则。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因机动车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机动车事故赔偿的,经有权机关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最高额为多少”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工伤保险赔偿都有了初步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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