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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本人的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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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也就是说执行和工作相关的工作造成的人身损害,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责任是本人的算工伤吗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是本人的算工伤吗

  1、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构不成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责任不明,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职工正处于上下班的途中,这里的“上下班途中”要求时间合理、路线合理、出发点和目的地合理。

  二是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这也就是说,职工受到伤害时,必须是由于交通工具的过失或意外导致职工受伤;如果职工受伤时虽然有交通工具,但不是交通工具的意外和过失所致,仍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是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明确的责任共分为五种: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没有责任。如果职工是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责任在50%以上),这显然不属于工伤;如果职工为同等责任(各自占有50%)、次要责任和没有责任,当具备另外两个条件时,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在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工伤的争议。

  主流观点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的范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该法的立法目的。作出工伤认定时,应当遵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因此,在作出工伤认定时,应当适当向劳动者倾斜,当责任不明时,应当推定劳动者不承担主要责任而认定为工伤。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事故责任不明的,应当不予认定为工伤。原因是,如果责任不明认定工伤的话,容易纵容劳动者的不诚信行为,把很多个人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人为描述为无法证明的他人责任,这不但会增加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风险,也起不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让不法者钻了法律的空子。

  三、搭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对搭乘人而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此,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约定了免责,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驶执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将面临着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财产损失,只要搭乘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即可不必担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是本人的算工伤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构不成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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