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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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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杨崇玲律师进行了点评。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拒缴、少缴、漏缴、拖欠社保费的现象层出不穷,《社会保险法》在国家立法层面确立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扣压、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大大加重。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除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外,还可以采取强制划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扣压、查封、拍卖等措施,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因此,该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将承担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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