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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为老年人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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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5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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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整合200亿元资金,集中力量办好100件民生实事,其中为老年人办的实事有15件。这15件实事:一是对2800户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农村土坯房逐步实施改造;二是建立博爱基金,加大对老红军及其家属、革命烈士遗属的土坯房改造力度;三是为革命先烈、退伍红军老战士及红军失散人员的后代困难学生开设8个“红色班”;四是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60元,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五是城市精简退职老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到245元,农村精简退职老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到205元;六是城镇“三无人员”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350元 ;七是新(改、扩)建“三院”(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40个,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5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000个;八是投资5000万元建设赣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部)和投资8600万元建设赣州市综合养老康复中心; 九是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范围由85岁以上扩大至80岁以上,发放率达到100 %;十是打造19个集养老、家政、警务、医疗、卫生、娱乐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足额配备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十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9.85万人,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2.66亿元;十二是“三类”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十三是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2万人;十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到40%左右的县(市)及农业人口;十五是开展万名医生进村组活动,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军烈属、残疾人提供上门保健和诊疗服务。

  赣州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全省唯一老年人口过百万的设区市。2010年,赣州市实行了对全市85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并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0年要解决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市共发放长寿补贴资金5800万元,发放人数4.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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