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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会保险政策100问(二)综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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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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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有哪些内容?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2、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都有哪此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

  3、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共济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社会统筹和互济。

  将制度覆盖全体劳动者,是国家建立社会保险的目的。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并保障所有国民或劳动者在遇到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各种风险时,都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以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4、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此外,还应提供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按我省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也应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企业办理的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变更吗?

  如果企业的工商执照发生变更,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和工商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7、什么情况下要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缴费单位发生解散、撤销、合并或者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8、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实行申报缴费制度,缴费的用人单位,需要在每月规定的期限(一般为每月5日前)内,携带申报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9、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确定其缴费额?

  如果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纳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10、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有哪些政策照顾?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11、对下岗并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3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2、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上述"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执行。

  13、用人单位拒不参保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4、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举报。

【出处: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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