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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放弃社保声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3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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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就是相应的用人单位给员工购买的一种福利制度的,社保作为福利制度是不由相应的劳动者决定的,其中就是员工放弃声明就是属于无效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放弃社保声明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放弃社保声明

  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无效

  在我国,企业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是没有权利自愿放弃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社保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三、社保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放弃社保声明的全部内容。社保的购买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的,也就是不允许进行放弃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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