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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工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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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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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实施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其中,新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规定职工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并且职工的剖宫产报销由以往的3000元提高至为3500元。

  2011年6月1日起,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开始实施。

  记者近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较之原有的《石家庄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此次修改后的新《办法》呈现出3个新变化。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进行了解读。

  职工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李国伟介绍,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把职工配偶也列入了实施对象。

  新《办法》规定,本市市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本市市区生育保险实施范围。

  本市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及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

  计生手术全纳入统筹项目

  李国伟介绍说,新的《办法》,在原有统筹项目的基础上,还特别把除了终止妊娠意外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计划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及计划生育休假津贴等都列入了统筹项目中。 [导读]:2011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实施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其中,新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规定职工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并且职工的剖宫产报销由以往的3000元提高至为3500元。

  按照新《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包括:政策内生育、意外怀孕、母婴生理原因所致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费用;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孕情、宫内节育器检查的费用。

  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输精(卵)管结扎、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鉴定确认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

  剖宫产报销增至3500元

  “新《办法》的待遇及标准与此前的《试行办法》相比,不是特别大,只是将剖宫产报销由以往的3000元变为3500元。”李国伟介绍说,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津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几项生育保险待遇。

  新《办法》还规定,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导读]:2011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实施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其中,新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规定职工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并且职工的剖宫产报销由以往的3000元提高至为3500元。

  李国伟强调,新《办法》实施后参保的,按0.8%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按原渠道自行解决。

  本办法实施前参保的,按0.8%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按原规定执行。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由原渠道支付。职工配偶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据悉,从即日起,市医保中心将开通咨询热线:83862080,市民想咨询有关新《办法》的问题,都可拨打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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