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生育津贴怎么算,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18:33
人浏览

  众所周知,生育保险可为因生育而中断工作的参保女性职工进行物质帮助或经济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那么大家肯定为一个问题困扰过,生育津贴是给谁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生育津贴怎么算,是给单位还是个人的问题。

   一、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的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生育津贴由社保局支付给单位。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二、生育津贴部分地区社保局规定

   北京社保局回复:

  自2015年12月起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可以从14家银行中就近自选一家银行作为申领生育津贴的银行,生育津贴将可直接打入代发银行。而此前,生育津贴一般需要先行支付到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参保人员。

  天津社保局回复:

  自2016年1月起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由原一次性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改为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并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本人。

  重庆社保局回复:

  从2014年1月1日起,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我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其职工生育后应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划给所在单位予以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如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总额与本人工资待遇总额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即生育女职工不能同时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本人工资待遇,如生育女职工同时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本人工资待遇,其所在单位应按财政部门要求,清退生育女职工多领取部分待遇。

  广东社保厅回复: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法律咨询

  网友:请问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律师: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生育津贴怎么算,是给单位还是个人的内容。生育津贴都是先发放给公司,再由公司发放至个人,但个别有条件的的地区已经可以直接发放至个人。由于生育保险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所以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再转发给女性职工本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