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降低缴费费率50%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1 09:43
人浏览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滨州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将延长至2011年底。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自2011年9月至12月,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可按照分别降低缴费费率50%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据了解,本地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范围,基金支出多少与上年结余额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促进就业的任务目标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在财政促进就业资金不减少和增长幅度不变的前提下,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试点项目。其支出总额度控制在2010年末基金累计结余额的15%以内。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