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失业保险费用下调,两年将少缴1.33亿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6 13:48
人浏览

  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0.5%,下调部分为单位缴费费率,而劳动者个人缴费费率不变,2009年多缴部分将在2010年度内做补退处理。

  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执行标准2%的基础上,下调费率0.5%,调整后标准为1.5%。劳动者缴费费率1%不变。此政策适用于2009年、2010年,乌鲁木齐市统筹的1.9万家企事业单位将从中受益,两年将少缴1.33亿元。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处长杨晓明介绍说,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目的,是为扶持企业不裁员、少减员。别看只下调了0.5%,这相当于企业少缴四分之一的失业保险费用,且不会影响失业人员正常待遇的享受。参保单位2009年按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多缴的0.5%已转入待转基金,在2010年度内做补退处理,冲抵今年企业失业保险正常缴费。企业缴费时,经办人员会告知冲抵事宜。

  据介绍,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相关政策规定,乌鲁木齐市在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基金当期收支状况以及费率降低对基金的收支影响和基金滚存结余等因素,在2009年、2010年内适当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