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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参保人不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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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制度问答

  ☆1、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①是普遍性②是强制性③是互济性。

  2、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失去工作,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医疗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按月发给,其标准为:

  (1)缴费时间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6%;

  (2)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保险的8%;

  (3)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10%;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因患严重疾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予以报销医疗费的70%,总额不得超过本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住院治疗期间不再按月发给医疗补助金。

  5、失业人员在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执行,参与犯罪活动而死亡的除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愉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为:

  (1)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供养3人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仍未重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标准为原标准的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女性失业人员生育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一次性发给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金。

  8、失业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自行组织起来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失业保险机构可以将其在失业保险期间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9、失业人员不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职工失业后,应及时持原单位发给的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有关手续,并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发的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国家按照规定,赋予失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失业人员要十分珍惜这个权利。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认识及时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和责任,不要随便放弃这个权利。不少省市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连续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有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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