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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从自愿原则是否调整延长退休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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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点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表示,从以往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往往是某些人的特权,一些职位较高、收入较高的人,不愿意按照规定时间退休,以延长获得收入和特权的时间;与此同时,作为一些收入较低,希望尽快领取养老金的人群,则希望尽快退休,因此两个群体的诉求产生了冲突。

  “随着人们寿命的增长,人们养老金的支付也越来越多,未来的养老金可能会出现缺口,从这个角度讲,延长退休年龄能够部分解决问题,但并不是最佳选择。”毛寿龙表示,由于公众生活水平提高,平均寿命也逐渐增长,加之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原先设计的养老金制度有一定缺口,形成了“放水的少,用水的多”的局面;而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健康程度的提高,许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仍干劲冲天。考虑到以上因素,对退休年龄适当调整有一定合理性。不过在调整退休政策时,应以自愿原则为主,即采取弹性退休制度。

  “不过采取弹性退休制度,还要谨防某些人拥有更多特权。”毛寿龙表示,由于企业更希望拥有能力的人留任,作为个人,通常也是拥有权力的工作者更希望延长工作时间,因此如果采用弹性退休制,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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