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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可参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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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乌鲁木齐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会议召开。要求乌鲁木齐符合条件可申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理相关登记、申请手续了。

  会上,乌鲁木齐向各区(县)、街道、部分重点单位相关人员转发了自治区关于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并下发了乌鲁木齐相关工作流程。

  根据流程要求,现在,乌鲁木齐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的,由最后一个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拒绝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到现居住地街道(社区)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申报审批步骤:

  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

  材料包括: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自愿纳入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统筹申请两份;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参保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6张;户口簿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3张;申请人在乌鲁木齐办理的工商银行卡及存款凭条1张。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有5万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

  市委常委卡德尔汗•米拉斯汉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坚持自愿原则,把这项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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