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解读:养老险个人账户为什么从11%缩到8%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20:14
人浏览

“突出公平取向,完善制度结构,加快走向定型。”对《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用18个字作了总体概括。

  郑功成教授表示,“《决定》是将东北试点实践中的做法向全国快速推广,这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与制度建设的步伐在加快,既保证了改革的延续性,也使养老保险制度变得更趋合理”,“从此,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说在结构上已经定型”。

  个人账户规模为什么从11%缩小到8%

  除试点地区外,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无论是完全由个人负担还是继续让企业分担,都不是最好的选择。”郑教授说,“个人账户过大,意味着社会统筹部分将过小,这一制度的互助共济性就大打了折扣,结果必然是无法合理、公平地保障所有劳动者的晚年生活”。“从明年开始,各地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缴费比率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一步到位地实现个人缴费、个人所有、个人受益。这对做实个人账户和进一步明晰个人账户基金的产权归属大有裨益。”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会对不同群体产生不同的影响。国务院的《决定》也是如此。郑功成教授说,“不能否认,个人账户的缩小会造成现有部分人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的减少,但这种减少其实是为争取更大的社会公平并促使这一制度更为可靠的必要的代价。况且,个人账户规模的缩小,将意味着社会统筹部分的扩大,每一个人从公共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所获得的份额必然增加。”

  郑教授强调,评估国务院的《决定》,应当重在考量制度结构的现实合理性与可持续性。从现实合理性出发,调低个人账户的记账比率,是为了使这一代人的负担能够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况且8%的比率事实上也不低;而从可持续性出发,则是这一代人为自己积累相当于缴费工资8%的养老金,能非常显著地减轻下一代人对这一代的养老负担。“因此,这是兼顾了代际之间的公平性的选择。”

  他表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兼顾两个原则:一是必须维护这一制度的公平性,这只能依靠扩大社会统筹比重来实现;二是将这一代人的负担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既不要造成下一代人因人口老龄化加剧负担,也不要导致这一代人负担畸重”。

  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对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郑教授认为,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后,这一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独立运行,可以从制度上避免新的空账形成。而以往形成的空账规模不算很大,可以通过5~6年左右的时间来填补。”

  郑教授强调,“《决定》通过加大政府责任来做实个人账户,是解决空账问题的良性途径。”他进一步解释说,“经济发展与财力增长当然应当增进国民福利,而加快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问题并促使这一制度尽快走向成熟、定型,显然是值得优先考虑的”。

  郑教授认为,《决定》颁布后,当务之急至少有两件:一是明确并划分政府责任,加大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尤其是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促使我国的财政由经济财政真正向公共财政转化。二是审慎研究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问题。随着全国范围内做实个人账户,这笔资金也不断积累,日趋雄厚,如何保证做实个人账户的基金保值增值是急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我不赞同在中国经济成长快速而证券尤其是股票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只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目光盯着证券或股票市场。”郑教授说,“在现阶段,应当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结合起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酝酿

  国务院的《决定》,仍然未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其中。除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以外,郑教授分析说:“公务员队伍相对比较稳定,工资及养老金都由国家财政发放,并不必然地要求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一个制度来覆盖。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即将进行,只有在定性明确的基础上,才能合理地考虑其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问题。”

  郑教授建议,国家宜先行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在明确公务员范围的同时,将事业单位分化为公立单位与私立单位,或者非营利单位与营利单位,再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纳入现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公务员也可以考虑适用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考虑当中,预计明年会出台相关方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