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养老保险新政 三大增值点鼓励多缴多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20:30
人浏览

  7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变了这种“吃大锅饭”的思想,只要多缴费就可以多领养老金。

   新办法给企业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实惠?新的基本养老金咋算?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昨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办法如何实施进行解读。

   原办法存在两大弊端

   原来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7月1日后实行的新办法相比,主要存在着两大弊端。

   第一是缴多缴少一个样。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只要缴费满15年,基础养老金都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计发。

   “只要缴够15年,以后不管再缴多少年,享受的待遇都一样,这样对多缴费者明显不公平,反而也会使一些人认为,反正缴够15年就行了,多缴也不会多领,往往是缴够15年后就停止缴费。”省劳动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义庆说。

   第二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领10年后就没钱了。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但是按原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以后就没有钱了,不能体现多缴多领的公平性原则。

   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刘义庆解释。

   新办法鼓励多缴多领

   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有三大增值点鼓励职工多缴多领。

   第一大增值点是基础养老金的基数有改变。原计发办法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基数计发。但是新计发办法规定,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发基础养老金。

   第二大增值点是计发基础养老金的比例发生变化。原计发办法规定,缴费满15年以上的,不管多长时间,一律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新计发办法规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基数的1%,上不封顶。

   第三大增值点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方法有变。原计发办法不管退休早晚,退休后的寿命长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一律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但是,根据新计发办法,退休时年龄越小,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少。

   比如你的个人户上有12万元,按原来的办法计算,就是用12万元除以120,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就是1000元。用新的办法计算,如果从40岁开始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用12万元除以223;如果从60岁开始算,用12万元除以139,以次类推。计发月数将从40岁对应的223一直递减到70岁的56。可以看出,40岁退休和70岁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差距将会很大。也就是说,缴纳的时间越长,个人的账户养老金就越多。
 新办法养老金咋算

   根据规定,河南省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因病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无视同年限的,退休后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年限符合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发放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缴费不满15年一次性支付

   根据新办法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凡是达到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如果不享受统筹部分养老金,仅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尽合理。所以,我省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刘义庆表示。

   个体户缴费可延长5年

   根据目前的政策,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多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且缴费有时中断,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新政策实施以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得超过5年,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5年过渡期内养老金咋发

   根据国家要求,河南省设置了改革计发办法的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即2006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5年过渡期内,政府拿出改革成本为2.1亿元。

   过渡期内,将实行新、原办法对比进行计算,执照“增加的逐步增加,减少的不减发”原则进行发放,即按新办法计算低于原办法的,低多少补多少;高于原办法的,按比例逐年增加进行发放。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统一使用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名词解释]

   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单位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之前,按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