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山东让7万余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受益新型农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21:48
人浏览

“政府补贴办农保,我们安心来养老。”这是山东省沂源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许多参保农民时常挂齿的话语。

2008年,山东省沂源县印发了《沂源县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年在东里镇、土门镇成功地进行了试点工作;2009年,该县根据新型农保试点工作实际和出现的新情况,又出台了《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补充意见》和《工作方案》,为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向纵深开展指明了方向。

由于该县《实施办法》设计科学,模式先进,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相一致,低水平广覆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目前,沂源县5个试点乡镇新型农保参保人数已经达到64000人,20278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开始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760万元。

今年,沂源县委、县政府将新型农保工作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的首件,将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其余8个乡镇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全县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以上,让7万余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受益新型农保。(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桑付军)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