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宁波企业执行基本养老保险12%缴费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23:15
人浏览

  昨天下午,宁波市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所有企业继续执行基本养老保险12%缴费比例,同时对部分企业今年4月份的五大保险费按40%征缴。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去年宁波市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0%临时下浮至12%,并减征一个月五大社会保险费等社保综合减负政策。此举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为宁波应对危机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政策。所有企业继续执行基本养老保险12%的缴费比例,并对部分企业今年4月份的五大社会保险费按40%征缴。不能享受减征政策的企业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非企业的参保单位(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金融、电力生产和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物业公司)、原油生产销售(不含化工加工制造)、烟草生产及调拨、通讯运营等六大行业企业;三是高能耗、污染大等列入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

  会议强调,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继续实施减负政策,目的是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减负优惠政策要重点向总部型企业、高端服务业倾斜,向就业量大、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倾斜,向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快的企业倾斜。要加强组织,统筹兼顾,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出处:宁波日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