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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省个体工商户可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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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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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魏冰 即时播报 一些在天津开店经营的外省人员对于自己能否参加天津市的社会保险存有疑问,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可参与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非天津市户口也可办理。   市民王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外省来津打工的人,没有天津户口,自己开了家烟酒店,有营业执照,也有上税记录,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对于此问题,劳动保障热线人员回答,个体工商户可办理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对户口没有要求,而是以单位名义缴纳保险。   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就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办理保险首先需要到单位所属区的社保分中心开户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立银行基本账户证书及社会保险需要的其他材料。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在每个月的26号到次月的8号做缴费申报,8号到15号进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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