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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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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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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记者 李子君)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其中个人缴费将分100元至1000元共计10个档次,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这是记者从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得的消息。

  《意见》明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意见》同时要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确保基金安全。

  据悉,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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