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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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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2010年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照18%确定。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也要相应调整。以月缴费基数按2010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选择为例,参保人员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0650÷12×80%×18%=367.80(元)。这一金额比今年1-4月的相应缴纳金额要高出38.04元。

  相关文件可以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网(www.zjhz.lss.gov.cn)查阅,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杭市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按规定准时足额缴费,年满60周岁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

  2011年1月1日起,杭州城乡居民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参加对象

  具有杭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规定准时足额缴费,年满60周岁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怎样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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