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恩施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效果初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1:33
人浏览
  硒都网讯(通讯员 冉贞安)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为配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按照鄂办发[2003]1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3年3月起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参加养老保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为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事业单位全员参保需要很大一笔资金,社会政府一下解决有一定的困难。从新录用人员开始逐步建立保险,进行一段时间总结经验、积累基金,事业单位再全员参保就有较好的基础了。   二是逐步扩大了基金增加来源,较好地缓解了基金支付压力。笔者从州局获悉,我州八个县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都很大,大多出现了收不抵支现象。恩施市执行了鄂办发[2003]1号文件,对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进行了保险,扩大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新的来源,使基金收支出现了正增长,较好的缓解了基金支付压力。   三是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人员分流。分流人员生活上没有保障是行不通的,参加了养老保险就解决了富余人员的后顾之忧,也方便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