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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被拒 京城服务员法庭讨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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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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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6日),北京西城法院判决西城区劳动局对韩女士的一项行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韩女士从1988年到鸿宾楼当服务员,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1991年6月她因故离开,2000年9月,鸿宾楼对韩女士做出了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但没有通知韩女士。2003年9月,韩女士向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办理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的申请,但是西城区劳动局以韩女士没有提供相关材料为由,做出不予办理的口头答复。韩女士不服,又向市劳动局提出复议申请,但得到了相同答复。

  西城法院认为,韩女士和鸿宾楼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应该享有的待遇只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未得到法院支持,但并不能否定其享有这些权利。西城区劳动局应该为韩女士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一审判决撤销西城区劳动局的口头答复,要求其重新作出处理。北京晨报·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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