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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镇非从业居民首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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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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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长丰县双墩镇双墩社居委64岁的夏继保老人领到一张存有4个月、共计240元养老金的存折,幸运地成为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首批受益者。这也标志着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最后一项空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我省正式被填补。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启动后,城镇非从业居民依然游离于养老保险体系之外。为彻底解决这部分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省自7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省67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另外,从今年起,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一试点范围,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经办。   根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长丰县是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夏继保老人未来每月都可领取到60元养老金。与夏继保老人一样,全省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51.58万60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从今年7月起每月都可领到不少于55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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