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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度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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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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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18日,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度会在漳州东山县召开,九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农保中心主任,11个新农保示范县分管局长、农保中心主任,漳州市所辖县(市、区)农保中心主任,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省财政厅社保处、省农保中心领导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第一、二批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情况,第三批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九设区市关于第一、二批新农保保费征收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了晋江市邵武市关于新农保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并对下一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一是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绩效考评迎检工作。二是做好组织参保缴费工作。首批试点县(市、区)9月底缴费率要达90%以上;第二批试点(市、区)9月底参保率要达90%以上;第三批开展新农保的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三是做好确保发放工作。首批和第二批新农保县(市、区)要做到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第三批开展新农保的县(市、区)从10月份开始发放基础养老金,其中国家试点县补发7~9月份基础养老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从10月份开始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并发7~9月份基础养老金。四是10月下旬对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综合考评,要求有关市、县做好考评准备。五是加强个人账户管理。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个人账户建账、记账、对账、实账,以及数据安全与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经办管理工作。六是做好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七是做好统计工作。八是抓好新农保示范点建设。九是努力实现金融服务“不出村”,要求9月底前完成各行政村便民点布设工作。十是切实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减少基金流失。十一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提升网络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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