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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明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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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呼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核定征缴工作,日前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2011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据了解,对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年续保缴费可有两种选择,按照3140元的60%,即1884.00元为基数,按20%的费率征缴,全年缴费额为4521.60元;按照3140元的70%,即2198元为基数,按20%的费率征缴,全年缴费额为5275.20元。今年新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2006年度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标准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缴费33000元;男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缴费42965元;男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缴费38513元;男、女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缴费31835元;男、女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缴费20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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