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许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9:08
人浏览
  8月17日上午,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献波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据悉,按上级要求,我市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已于2011年7月1日启动了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襄城县魏都区将在2012年纳入试点范围,届时将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杨献波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快速启动、顺利推进;要明确任务,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基金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化管理,扎实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做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