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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补缴后可领养老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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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亮点多多。作为我国首部《社会保险法》,它的出台将为市民和企业参保带来哪些变化?昨日,本报特邀市人保部门对其中的四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社保费用可以强制征收

  “《社会保险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相关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将对企业形成很大约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

  据了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然而,在实际征缴过程中,有些参保单位,因企业效益不好或企业主不够重视,在办理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少报、漏报;在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时,拖延、滞后。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极有操作性的刚性应对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亮点二:

  缴费未满15年可补缴

  按照现行政策,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只能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必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足15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刘女士,42岁参加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50岁时,她缴费只有8年,按现行规定,缴费不满15年,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15年成了一道坎,让不少市民很难受,而《社会保险法》就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和享受待遇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灵活和简便,同时进一步明确放宽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避免了这种情况出现,更能体现社会公平。”市社保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亮点三:

  工伤保险医疗费可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同时,《社会保险法》将现行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用人单位的负担。

  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这意味着,发生工伤的情况下,无论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之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代为向企业征缴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医疗费先行支付制度,使工伤职工尤其是临时工、农民工完全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拒绝支付的,发生工伤后仍然可以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费用,其工伤能得到及时治疗。可以预见,今后劳动争议案件将大幅下降。”

  亮点四:

  在职人员死亡也可获得补助

  一直以来,我市的社会保险政策,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遗属才可以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而在职人员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而《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表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国务院正在制定有关遗属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一些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具体的津贴标准还在拟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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