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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未参保个人养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6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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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山区310名超龄未参保的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其个人养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标志着该区正式消灭了城镇养老保险空白。

  据介绍,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块空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今年7月再次拉开大幕。根据办理超龄保险的有关规定,凡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曾与我市原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6月30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七工”、“家属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因原集体企业已不存在,或因所在企业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补缴养老保险费到位后次月,按有关文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中的普调、缴费年限调整和高龄倾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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