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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标准城乡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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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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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上个月刚办理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月就领到钱了,以后咱也有了养老金,生活就更有依靠了。”9月27日,记者在奎文区潍州路街道潍柴社区采访时,68岁的社区居民刘英梅高兴地说。当日,奎文区开始全面发放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这是继2010年奎文区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后实施的又一惠民政策。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日趋明显、城乡资源日益统筹整合的大背景下,实行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是取消城乡差别,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同等社会保障”基本国民待遇的具体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和目标,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努力描绘着“人老有依靠、退休有钱领、生病有保障”的和谐画卷。

  养老保险标准城乡均等

  日前,记者在苇湾社区服务大厅见到了为老伴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手续的辛建章老人。辛建章的老伴今年68岁,以前没有任何养老保险,有一份养老保险是其老伴多年的夙愿。今年8月,在得知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后,辛建章在全家人的支持下,到社区服务大厅给老伴办理了养老保险,并补交了养老保险金。“我为老伴选择了每年补交4000元的标准,以后老伴每月可以领到433元的养老金,也有社会保障了,她非常高兴。”

  今年8月份,奎文区出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新农保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共同实施,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并每年拿出920万财政收入用于补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使全区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年增加至少720元的收入。奎文区还将个人年缴费标准档次提高到最高4000元,补贴标准提高到最高90元,使广大居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养老保障标准真正实现了城乡均等化。

  “我和老伴有儿有女,现在加上养老保险,养老更有靠啦。”透过辛建章的笑脸,仿佛看到了他老伴满脸的微笑。

  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生病”似乎是每个人一生中无法避免的环节。人生一世少有不生病的,所以“生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

  多年来,奎文区积极推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全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医疗保障体系。

  一组数字,说明了很多。2010年10月底以来,奎文区全面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使可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原来的47家增加到60家,医保报销的药品增加到2850余种,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到了85%。

  与新农合时期相比,住院报销比例最高额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起付线则最高的2000元降到了700元,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60%、50%分别提高到75%、65%、55%。同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费用也列入了报销范围。

  特别是随着政策的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奎文区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报销额度累计最高达18万元。

  社会保障服务更加优化

  为了更好的服务民生,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奎文区在所有的街道和社区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这是该区转变服务方式,畅通为民服务通道的一项举措。

  他们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采取“区包街办、街办包社区、社区现场参保”的“三级联动”措施,实行“区社保中心现场答疑”“银行现场收费”和“社区现场参保”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了参保资格认证、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录入一体化运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了面对面的优质高效服务,树立了“阳光社保、服务于民”的公益形象,开启了社会保障服务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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