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辽宁]沈阳: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接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6 09:26
人浏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用人单位与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须在5日内将情况报告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领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已核准的职工原参保信息打印,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签章后,由用人单位代发给职工本人。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接续手续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记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出处:辽沈晚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