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江苏省徐州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05:15
人浏览

  三、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参保人员有哪些好处?

  按照苏政发[2006]40号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使养老金的高低更直接的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挂钩,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的约束机制,这样更加符合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出处:中国徐州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