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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调整对高级职称科技人员等四类人群倾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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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7日15时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和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提高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的有关情况。

  [网友]有哪些人享受到了养老金的倾斜政策?具体是怎么倾斜的呢?

  [尹志远]按照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通知的规定,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仍然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刚才也讲到了,是所有2007年底以前退休人员都参与的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要求各地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原工商业者和195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标准。 

  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我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因为制度和体制改革的原因,形成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科技人员之间、企业不同时期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较大。所以,为了缓解这方面的问题,国家提出了对这四方面的人员在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时候予以适当倾斜。同时,对这四部分人员倾斜的政策所需要的资金,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省份给予专项补助,以落实这一政策。

【出处: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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