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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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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的缴纳对于每一个工作者来说都是非常关注的问题,但是各地所缴纳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在深圳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深圳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深圳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关于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如下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十条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第十条
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

  二、什么是养老金

  养老保险是我们每个月都要交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一项。缴纳交养老保险就相当于在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之后每月可以领取一笔钱用来保障老年生活,领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

  三、深圳养老金计算方法

  深圳基本养老金领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月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3、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如下:

  (1)统筹养老金:

  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退休为170,50岁为195)。

  (3)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享受比例。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X1.2%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25)X1%+30%

  (4)调节金:每月300元;

  (5)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1年不算;

  (6)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20;

  (7)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深圳养老金缴费比例是多少的全部内容。大家一定要及时的连续的去进行养老金的缴纳,这对养老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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