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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份开始青海再次提高全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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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份开始,青海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失业人员医疗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了全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这次提高标准的相关规定,该省8个州地市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即:西宁市和海东地区,每人每月由330元提高到450元;海南、海北和黄南3个州每人每月由340元提高到450元;海西、果洛和玉树3个州每人每月由350元提高到470元。提高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较199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了近6倍。此外,该省还相应提高了失业人员医疗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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