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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五次调整医保:支付限额提高3.3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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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限额达到新医改的6倍要求岛城251万参保职工每年报销限额提高到了15.3万元,算上20万元的大额救助金,每年可享受最高35.3万元的报销待遇。记者昨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从12月1日起,市内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15.3万元,这是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实行以来,青岛作出的第5次调整,同时我市职工还有20万元大额救助金。

  医保支付限额提高3.3万

  目前,岛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二是大额医疗补助金,全部参保职工都应该缴纳。其中今年12月1日以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个医疗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最高可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20万元。也就是说,参保职工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报销医疗费32万元。

  按照本次调整方案,从2010年12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连同大额医疗补助金每个医疗年度的总支付额度将达到35.3万元,比此前的32万提高了3.3万元,将较好地保障危重病参保职工的医疗救治。

  连续5次调整“封顶线”

  记者了解到,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所能报销给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上限,又称“封顶线”。这一上限,要根据基金收支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近年来,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基金的不断积累,青岛先后四次调整最高支付限额。第一次调整为2005年2月1日,由当时的3.4万元调整为4万元;第二次调整为2007年7月1日,由4万元调整为6万元;2009年10月1日起调整为9万元;2010年6月1日起调整为12万元。这些调整,均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时期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医改工作要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岛城2009年社平工资为25396元,15.3万元的标准已经达到了6倍要求,算上大额救助金则远高于6倍要求。目前,市内七区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区域,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仍实行单独统筹。五市应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结合国家、省、市医改方案精神,参照市内七区的方案稳步进行调整。(记者陈珂)

  明年推行“医卡通”我市将建立医疗公共信息平台

  市民明年到公办医院看病,不论去大医院还是社区医院,都能刷“医卡通”。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将建立统一的患者信息平台,可保留患者的病历、影像和体检资料,就诊时刷卡就能看到信息。此外,明年我市还将有望提高社区转诊患者的报销额度,鼓励小病到社区治疗,减轻大医院拥挤程度和患者经济负担。

  明年建信息大平台

  市卫生局局长曹勇介绍,为了让市民看病更方便,明年青岛市将基本建成“医卡通”体系,在全市卫生系统建一个信息储存交换平台,在基层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电子信息系统,居民只要知道信息号,登录系统输入号码,就能看到自己的健康状况。此外,还将建立以医院的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区域医疗信息系统,不管到哪个医院看病,患者的就诊信息、影像和检查结果都储存在这个系统里。居民只要持“医卡通”就可以在全市大小医院看病。

  胶南率先“尝鲜”

  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目前胶南市已经基本建成了信息储存系统,通过这个信息系统,可以看到所有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信息,只要输入卡号,村民在村卫生室也可以查到自己的健康档案信息。

  市民小病不出社区

  除了“医卡通”模式,为了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青岛市将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康复返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记者还从医保部门了解到,我市今年约有8万人次患者通过转诊就医,占医保报销人员的40%左右,这个比例还很低,“居民医保参保人不经过社区而住院,无法纳入报销体系,必须完全自负,因此不少人在住院后补办手续。”该负责人表示。(记者陈珂)

  职工医保可全国漫游岛城今起可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从今天起,职工医保将可跟着劳动者换工作而全国漫游。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期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已调试完毕,正式开始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流动人员可参照相应流程办理医疗保险转移。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准备流动到外地就业,且外地已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直接向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将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当地,转移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办理医疗保险账户金余额支付手续;若没有接收单位的流动人员,可在离开我市之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流动人员应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以便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向就业地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凭证,申请转移医保关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本省其他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设立的个人账户也可以随同其医疗保险关系进行转移,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划转,也可以注销个人账户,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发给本人。有关负责人介绍,转移到我市的新参保人,在参保半年内不予报销住院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的统筹部分计算,半年后按照25%报销,一年后可按照50%报销,两年后可按照75%报销,三年后才可转入正常报销程序。医保转移接续后,参保职工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同时转移。(记者陈珂)

  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外资处66773820市南区办事处85971830市北区办事处83668991四方区办事处85645310李沧区办事处84630774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86882102崂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8898355城阳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87868032保税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86769927胶州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82205951即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88531000平度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88367916胶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86162819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884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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