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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在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转院,将视同一次住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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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车莉)老百姓在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转院,将视同一次住院;建立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行开展参保居民社区首诊制……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获悉,我市将调整多项医保政策,为社区医疗服务“通筋络”,让其更灵活地满足百姓的多样需求。

  据悉,即将调整的医保政策还包括:逐步降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起付线和个人支付比例,提高住院定额结算标准;由大医院转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无须再次支付起付线;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到大医院时,只须补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

  同时,今年我市将逐步探索将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将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合作、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和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在医保结算方式上,我市将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因地制宜地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定额管理、单病结算等结算办法,探索复合式结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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