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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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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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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急诊待遇为: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007年7月,本市城镇重残无医保人员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医疗保险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承担。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现就广大城镇重残人员关心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如下:

  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重残人员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本市重残标准的无医疗保障人员。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答: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急诊待遇为: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为: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导读]: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急诊待遇为: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及补贴待遇是什么?

  答: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在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起付标准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残人员门急诊医疗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残人员每人每年可以享受额度为500元的门急诊医疗帮困补贴。

  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残人员患大病及住院时的医疗帮困补贴是多少?

  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残人员因患门诊大病及住院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包括伙食费、自费药物等自理部分),在扣除重残人员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后,剩余部分按25%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全年医疗帮困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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