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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医疗费究竟该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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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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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公司员工秦某是农民工,今年1月份在上班时因操作设备时滑倒,导致急性腰扭伤。送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后,结果为腰椎盘突出,医生给出诊断为:1、急性腰扭伤;2、腰椎盘突出。

  我去工伤保险为秦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科的人说腰椎盘突出不属于工伤范围,不予认定。因为秦某在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于是我去找冷水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该部门负责人说,可以按意外伤害类报销,但必须由主治医生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可主治医生说这是工伤,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他不填写调查表。

  他们就这样互相推辞,我跑了七八次了,现在不知道找谁去报销这些医疗费了。

  肖一民

  调查附记:

  6月8日,记者就此向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咨询。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有关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对农民进行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主要是保障一些人在生老病死过程中自然发生的疾病。但因为农民遭遇意外伤害的情况多,所以也对那些农民遭遇意外伤害、治疗后又没有责任方的情况给予报销。该工作人员认为,像投诉人所述情况,建议其到工伤保险处报销,因为虽然他患有腰椎盘突出,但他是在工作时滑倒,导致急性腰扭伤住院,医生的诊断也是急性腰扭伤在前。而且工伤保险报销的比例要高一些,农民更受惠。当然,如果实在不能按工伤保险报销,也可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边报,只要当事人按规定办好相应的手续就可以了。总之,绝不能让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受损。

  记者又致电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该科负责人王科长说,投诉者说医生不填写调查表,这可能是病人的误解,请病人直接到医务科找他,他会调查处理,让医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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