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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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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付费方式有三种,如个人账户划扣、现金支付和政府部门统一缴费。参保之后能够享受的待遇有哪些?住院费用可以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深圳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至2015年8月,有参保资格的人数达到1192.94万,其中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达到个账购买条件的,将由社保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亦可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不参加);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的一档参保人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由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本市户籍的低保群体、孤儿、优抚对象参保人,由其原参加基本医保的筹资渠道予以缴费参保。

  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

  参保后能享受的待遇有哪些?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在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属于原有的社会医疗保险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金额,由商业保险公司再给予报销70%,上不封顶。比如,李小姐住院花了5万元,医保已经报销3万元,仍有2万元需要自付。若李小姐购买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2万元以上的70%可以由保险公司再报销,即报销1.4万元,李小姐自付费用只需6000元。

  此外,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

  付费三种情况

  1、个人账户划扣

  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按3632元计算)以上的,保险费可以从个人账户中划扣。

  2、现金支付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3632元的,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保险费由个人现金支付。

  3、政府部门统一缴费

  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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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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