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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判决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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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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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凡在生活中,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就会产生医疗事故的纠纷。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也经过技术鉴定确定好了具体的责任人,双方就会展开事故的赔偿拉锯战。起诉的话就会有判决,那医疗事故判决书范本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医疗事故判决书范本

  原告陈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XX号,现住上海浦东新区XX路XX室。

  原告高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室。

  上列两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晋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孙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XX医院,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X号。

  法定代表人刘XX,院长。

  委托代理人董XX,男,上海市浦东新区XX医院工作。

  委托代理人XX,女,上海市浦东新区XX医院工作。

  原告陈XX、高XX与被告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5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XX及其两位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孙欢成,被告XX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董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XX、高XX诉称,原告陈XX系XX的配偶,原告高XX系XX之女。2012年1月16日,XX体感不适至被告处就诊。被告虽明知XX有高血压史、心脏病史等,但在发现XX存在低血压、畏寒等情形后,既未进行任何心血管相关检查,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救治措施,草率诊断为“上感”。2012年1月17日下午在补液过程中,XX突发不适,在通知护士后,护士也未采取措施。随即,XX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原告认为被告明知XX有高血压及心脏病史,在其出现心血管病症状后,未进行有效救治,结果导致XX死亡,被告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与被告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要求:

  1、判令被告赔偿两原告死亡赔偿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13,258元(40,188元/年×10年26,253元/年×10年÷2)×40%;

  2、判令被告赔偿两原告丧葬费28,150元;

  3、判令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4、判令被告赔偿两原告鉴定费7,000元。

  二、医疗事故纠纷判决书范本(二)

  被告XX医院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上海市XX区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被告承担的是轻微责任,故被告同意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对于死亡赔偿金如果原告主张按照上海的城镇标准计算,需提供患者长期居住在上海的证明,且必须是一年以上,原告还需要提供暂住证、派出所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被告同意按照江苏省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江苏省的标准为26,341元;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被告认为原告陈XX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同意承担;对于丧葬费,被告认为应该按照江苏省的标准计算;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认为在死亡赔偿金中已经涵盖了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不同意承担;对于鉴定费和诉讼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1、被告XX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高XX死亡赔偿金213,258元;

  2、被告XX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高XX丧葬费11,260元;

  3、被告XX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高XX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4、被告XX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高XX鉴定费7,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97元,减半收取计2,498,50元,由被告XX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XX法院

  审判长:刘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的内容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医疗事故判决书范本的内容,人的一生,会生病,会遇到突发的疾病,总是会和医院产生联系,那如果不幸发生了纠纷,也要合理地去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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