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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1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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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大家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于医疗保险也越来越重视,在公司上班的人通常都是由企业统一购买社保,其中就包括了职工医疗保险,而城乡居民也可以个人参保,同样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在参保和报销的时候,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医疗保险规定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家医疗保险规定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50元,各级财政补助同步提高到410元,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60元。明年起实现了全年随时缴费,新生儿当年出生6个月之后落户参保的;其他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全额缴费560元/人(个人缴费150元+410元各级补助)并经过30天等待期后,即可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不是居民的常住人口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办理医保。

  类特殊人群不需个人缴费

  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参加工作后,可转为参加职工医保。自起,大学生连续3年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毕业后继续在本市工作,可以折算职工医保缴费1年。

  改革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县域内乡村两级的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每人120元,视为名义个人账户,明确规定不清零,可以结转下年,与下年度支付限额合并使用,家庭成员可以共用,取消了原来新农合普通门诊封顶170元年底清零的做法。

  医保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将取消药物加成的一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80%、65%分别提高到85%、70%,未全部实行取消药品加成的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以及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变;

  将符合条件的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一级定点医院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的门诊报销比例再提高5%,各级定点医院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的住院报销比例相应再提高5%,但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0%;将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降低10%;

  居民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单价最高限额提高到3万元,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参保患者,一个年度内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每人5万元;

  已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特殊病的参保患者,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的,不设起付线,所用特定药物的报销比例为100%。参保患者需要使用特定药物以外的药物或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的,按原有报销政策执行。

国家医疗保险规定

  二、医疗保险多久才能生效

  1、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生效。

  2、居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连续购买就永久有效。

  3、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三、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1、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居住在我市的外地城乡居民,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

  2、提供材料:户口页、新生儿另提供出生证明、外市居民提供暂住证;

  3、缴费标准:本市居民个人缴费180元/年,(政府补助每年500元/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参保人员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4、办理时限:城乡居民按自然年度参保,在每年第四季度办理下一自然年度参保缴费手续,次年一月一日生效;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国家医疗保险在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报销额度和方式、办理流程以及特殊人群参保方式等方面都有规定,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购买居民保险,减轻医疗负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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