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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保险”应改为商业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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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日前表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两万元的保额,已远远达不到受害人的要求。铁道部等已在考虑提高保额的可能性。据称,铁道部将会修改1951年发布的规定,并可能会由铁道部组建一个铁路保险的专门公司负责“火车票保险”。记者就此采访了保监会人身保险处处长龚贻生。他表示,“火车票保险”实际上是铁路局做的,不是一个商业险,因此他对此并不清楚(10月25日《新闻晨报》)。

这不得不令人吃惊。吃惊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一个1951年发布的《条例》今天竟然还在执行;吃惊在,在市场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保险业已经市场化的今天,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所谓“强制保险”依然还存在和执行着,并且大多数百姓并不知情;吃惊在,铁老大竟然还要继续维护这种所谓的“强制保险”。

  这充分暴露出铁老大的霸王恶习,暴露出铁老大管理层思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这只是铁路部门霸王气和官僚作风的一个小小方面。日前,有协会组织质疑铁路部门加收20%退票费的合理性,与此如出一辙。

  笔者认为,铁路部门应该立即剔除火车票价中2%的强制保险费,乘客稀里糊涂承担了半个世纪的费用,是立即取缔的时候了。然后,使火车票保险费如同飞机、汽车客运一样走向商业化,纳入商业人寿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由乘客自愿购买。再次,火车票保险费决不能实行强制保险,决不能由铁路部门主管和具体办理,“铁道部组建一个铁路保险的专门公司负责‘火车票保险’”是个孬主意。根据我国目前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如果继续把火车票保险作为强制险种,必然带来飞机、轮船和汽车客运的效仿,那么,消费者利益必然受到巨大侵害。

  希望铁路部门不要把眼睛盯在消费者腰包上,而要把注意力放在切实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上。目前,铁路的管理是不能令消费者满意的。除了服务质量低,态度恶劣,火车卫生极差外,一些火车晚点成了常态。火车票管理极为混乱,中原某火车站,节假日期间以及北京上海等热门线路卧铺票正常渠道根本就买不到。电话订票成了摆设,要么根本打不通,好容易打通了根本没有票;预售处开始预售第一天,排在第一名的人也买不到卧铺;而票贩子却大声叫喊出售卧铺票,车上却还空着许多床位。希望铁路管理部门尽快开展整顿工作,给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美好的乘车环境,然后再谈别的,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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