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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遭遇火灾意外死亡 保险公司为其给付150万元赔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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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区马站底“12·13”火灾现场至今仍是一片狼藉,相关善后工作仍在继续收尾中。日前,中国人寿衢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国寿)为火灾受害者曹某给付了1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这也是我市建市来人身保险中给付金额最大的一笔个人保险赔款。

  据介绍,马站底“12·13”火灾发生次日,衢州国寿便派出理赔人员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12月15日,衢州国寿接到柯城信用联社的报案,称火灾中遇难者曹某投保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累计保额150万元。

  接报后,衢州国寿迅速启动重大案件给付机制,第一时间将重大火灾情况向省公司进行了汇报,同时安排理赔调查人员到柯城信用联社核实贷款及保险情况,多次到公安部门了解“12·13”事故进展情况、核实死者身份及案件性质,还通过走访、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多方收集客户信息。在公安部门侦查结案后,经公司调查核实,确认曹某的死亡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赔付其身故保险金150万元。

  2月1日,衢州国寿按保险条款约定将150万元赔款送到柯城信用联社,用以偿还曹某在该信用社的贷款。国寿衢州分公司的及时、迅速的给付为贷款人避免了损失,化解贷款风险,同时也为曹某的家庭免除了大额还款压力,受到了贷款人和死者家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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