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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新车出事故 永安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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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撞是否在检测结束之后是本案关键

  报道一辆刚买到手的新车,还没开出检测厂大门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车主于是将这家保险公司告上东城法院。

  车主江先生于8月1日购买了一辆现代牌汽车,在购车的同时,江先生就向永安财产保险公司为自己的新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二天,车主驱车前往车辆检测厂,对新车进行性能检测。江先生驾车穿行检测车间时,车辆的左侧车轮不慎掉入检测车间的地沟中,造成车辆底盘多处划痕、左前门变形等多项损坏。为援救和维修车辆,江先生支付了1万余元。然而,当江先生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江先生诉称,自己是在检测完毕后将车开出检测车间时发生毁损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没有对合同条款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给予充分说明。

  保险公司辩称,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测试期间发生的汽车毁损,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且保险合同已对测试的含义加以约定。本案中江先生的车辆,是在检测车间里发生的损坏,属于测试毁损车辆的情形,因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受理此案的东城法院认为,碰撞事故是否发生在检测结束之后,成为本案的关键,此外,保险公司是否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江先生投的是否是全额保险,也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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