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士新车刚买四天被盗 保险公司拒不赔付上法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9 16:26
人浏览
刚买四天车被盗

  保险公司不管赔

  本报讯(记者 洪雪 通讯员 龚梅) 车刚买来4天就被盗,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为此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赔偿金近24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起诉称,2011年4月20日,她从北京一家公司购买了一辆小客车,当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期限1年,并支付保险费6000余元。

  4天后的4月24日,刘女士发现停放在路边的新车丢失,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

  2011年6月,刘女士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于8月18日作出机动拒绝理赔通知书,拒绝赔付车辆赔偿金。

  因此,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赔偿金近24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