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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理赔常识“住院费用个人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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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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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理赔常识“住院费用个人分担比例”

  医疗机构 费用段及个人分担比例

   起付

   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一级 300元 6%

  二级 500元 8%

  三级 900元 12%

  备注 1、一个自然年度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降低50%,最低不低于150元。

  2、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分担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的70%、80%。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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