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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没报案也获赔8000元 专家提醒:不要轻易放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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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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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包慧 通讯员刘诚)没有报案仍然拿到了8000多元的保险理赔金,专家提醒在没报案或晚报案的情况下,也不要轻易放弃索赔。

  家住青山的王明2008年购买了分红险附加住院医疗险,至今已经连续续保两年。7月初,他一个人在上海出差,其间遭遇意外昏迷不醒达半个月。清醒后返回武汉,转至协和继续住院治疗。本来以为没有报案又不在武汉,他没有想到去找保险公司索赔。但让王明意外的是,前来探望的代理人在时隔大半个月后帮他报了案,保险公司仍给他理赔了8000多元的治疗费用。

  据了解,没报案或没及时报案,是投保人没有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是保险纠纷的热点之一。

  王明购买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条款规定:“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天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财师王丹提醒,即使未报案或晚报了案,也不要轻易放弃索赔。因为条款规定,只要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仍可赔偿。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急诊入住非定点医院,昏迷15天的住院费可以赔偿。但投保人必须提供事发当地的住院医院病历或者120、110记录等相关文件,证明事件确实发生。

  王丹提醒,住院险应3天内报案,非住院险应该在5天内报案。未及时报案要承担因通知延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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